兰州广大市民对《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接受度较高

来源:兰州日报



为巩固提升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市民行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我市制定了《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4月15日起实行。

  与此同时,新一轮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已经拉开帷幕,兰州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也在逐步迈上新的台阶。《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的出台实施更是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注入了新鲜血液和活力。今天的兰州人正在向着全国文明城市而努力冲刺。

  全省首部文明行为地方政府规章出台施行

  记者了解到,2017年,在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冲刺工作期间,全市各相关部门均着眼用法治手段全面补齐市民文明行为短板,加速提升城市文明程度和社会治理水平,将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法规规章提上重要日程。

  2017年3月,市政府将《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并委托兰州大学法学专家起草了办法送审稿。于2017年7月连续两次召开由法学专家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论证会。同时还将办法送审稿在市政府网站上公开征求社会意见,经过反复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文本。2017年9月27日,市政府第二十四次常务会议予以通过。2018年2月25日2018年第5号兰州市人民政府令公布《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自2018年4月15日起施行。

  “《办法》是对我市近年来在加强文明行为养成方面的经验做法及法治成果的全面总结整理和提炼升华。”市文明办副主任王丽表示,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事关广大市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近年来,我市围绕文明城市建设目标相继出台了《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等与文明行为规范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这些法规为我市制定专门性文明行为规范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积累了初步的经验。此次制定出台的《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也充分听取了社会各界和市民群众的意见,同时,也借鉴了其他文明城市的优秀经验。

  记者了解到,在城市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过程中,市民文明素质的养成一直是影响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因素之一。部分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的城市,也是先后实行了促进文明行为的法规规章。这为我们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破解城市管理难题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了成功的典范。

 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打造文明之城,不仅需要美丽的“面子”,而且需要更美的“里子”。不仅需要提升硬件建设水平,而且需要提升软件建设水平。

  王丽介绍:“《办法》将文明出行、文明旅游等社会治理中出现的新现象、新课题纳入了文明行为立法范畴,用规章条文规范市民文明行为,进一步明确了文明导向、树立了文明标尺,也为相关部门推动市民文明行为养成提供了法治准绳,符合精神文明法治化的客观要求,也有利于广大市民群众更加自觉地遵守文明行为规范,对于强化我市促进文明行为执行力度、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着重要的推动作用。”

  众多市民表示,养成文明习惯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必须要有相应的制度作为保障。走访中记者发现,全市广大市民也在为《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中明确规定建立表彰奖励制度及文明行为纷纷点赞。尤其是《办法》中对于一些文明细节的规定和养成很有针对性。

  以公共场合禁烟为例,《办法》规定,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不听劝阻的,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这其实还是结合了《兰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的细则的。怎么认定、如何取证、如何处罚,在后面的条例里都有规定。《办法》其实更偏向原则和准则,因此广大市民的接受度也高一些。”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这一论断在记者的随机采访中也得到了印证。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由于各区县、部门及街道社区的前期宣传比较到位,接受采访的数十位市民均表示,听过《办法》,也对《办法》中的部分细则有所了解。

  “《办法》中提到的将文明行为纳入诚信体系的这个办法好,这样能够培养广大市民的文明行为意识。”市民黄国忠表示,《办法》能够督促大家自觉地遵守交通规则,及各项法律法规,使市民将文明行为成为自己的生活习惯,并将文明行为在我们的生命中点点滴滴地融入,这样会使我们的兰州更文明,人们生活得更和谐。

  市民杨淑涛说:“在人们的潜意识当中,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大声喧哗、还有随地吐痰就是文明的体现。现在《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的出台让我们大兰州的文明有了更具体的规范,同时,人们的文明意识也增强了。相信我们的城市将变得更加美好。

  “通过对《办法》的细读,使我们对文明这一概念有了一把衡量的尺子,让我们更清楚今后应该怎么做。”市民任柯霏说道,《办法》既是对我市创建文明城市有效做法的总结提升,也是以法治思维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具体体现,既是我市创新城市管理、建设法治城市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我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这将有利于城市管理和精神文明常态化建设,对于提高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水平和加强社会治理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学好用活《办法》提升兰州市民文明素养

  就如何将《办法》内容细化到日常工作生活中,记者采访到了兰州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主任、副教授赵宏英。

  “禁止与倡导分设”、“惩戒与奖励并举”是《办法》的一大亮点。在倡导十一类文明行为的同时,《办法》也规定损坏公共设施、随意停放车辆、破坏城市绿化等15类不文明行为将受到处罚。赵宏英表示,对政府部门的要求是《办法》的又一大亮点。《办法》明确市、区(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机构为文明行为促进工作的主体,涵盖了政府及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单位,及其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中承担的鼓励引导、违法惩诫、宣传教育、保障监督等职责。关注社会治理新情况是《办法》的第三大亮点。《办法》除对当前比较突出、普遍关注的不文明行为进行规范外,还对兰州市城市化、信息化进程中出现的医患关系紧张、不文明上网等新问题做出了相关规定,极大拓展了《办法》的适用范围。

  赵宏英说:“用好《办法》的前提就是要学好《办法》,全市党员干部要做好表率,带头学习,务必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知行合一。要有序组织各级各部门开展《办法》学习工作,同时更要作好《办法》推广工作,积极通过电视台、手机报、微信公众号、墙体画、群众会等形式宣传《办法》,不断提升群众知晓率。要不断强化学生、老人、流动人口的思想教育工作,让群众齐参与、共监督,守好文明底线,做到知差距、明是非、重细节、强整改。

  与此同时,《办法》的诞生标志着我市不文明行为只能依靠道德约束的时代已经结束,在今后的文明创建工作中我们要切实用好《办法》这把“宝剑”,统筹调度相关部门,在干部群众的教育、管理中抓典型,强曝光,以零容忍的姿态拉开兰州文明创建新篇章。要强化重大文明主题活动引导,结合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将《办法》内容渗透到群众日常生活中。赵宏英表示,要强化不文明行为常态劝导,在商圈、车站、医院、社区、主要交通路口等公共场所,开展文明行为劝导活动,重点劝导行人翻越隔离栏、穿越绿化带、闯红灯以及车辆超速加塞、不礼让行人等不文明行为,对市民“屡劝不改”或较普遍的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要强化不文明行为严格执法,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向高空抛物、公共场所吸烟等不文明行为“开刀问斩”,对交通不文明行为、城市经营管理不法行为严管重罚,形成震慑力,全面推进《办法》的施行。

  《兰州市文明行为促进办法》的发布实施,是全市上下的共同期盼,需要政府、社会、市民共同发力。同时,也需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同步推进。更需要政府科学精细的管理,和社会各界的鼎力支持,特别是广大市民的理解、参与和奉献。赵宏英呼吁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市民要以《办法》发布为契机,围绕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的宏伟蓝图,全面提升文明素养、文明行为、文明程度、文明氛围,努力建设美丽和谐幸福开放的新兰州。


2018年4月20日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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