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18个部门单位联动提升市民文明旅游素质游客不文明行为可能被记录通报




兰州市文明办、兰州市文旅局、兰州市公安局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兰州市2018年提升市民文明旅游素质实施方案》。兰州市文明办、兰州市文旅局等18个部门和单位联动,共同推动兰州市提升市民文明旅游素质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严格落实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管理

  《实施方案》提出,兰州市将组织开展旅游不文明行为“随手拍”活动,将案例、照片、视频等在市内主流媒体集中曝光。做好“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的采集认定,各区县文体(文广、旅游)局要与相关部门配合,在辖区内各景区(点)、宾馆饭店、旅行社、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明确责任部门与具体负责人,继续做好游客不文明行为的记录工作,及时对不文明行为事实与游客本人进行确认和劝阻;对于情节严重,且不听劝阻的游客,采取视频、图片等方式记录其不文明行为,并与当地派出所联系,确认游客身份信息;导游以及景区(点)、宾馆饭店工作人员发现游客不文明行为应当及时劝阻,对于不听劝阻的游客,要及时上报所属企业。严格落实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管理,建立完善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体制,各区县文体(文广、旅游)局要对游客不文明行为进行核实确认,并通报游客本人,提示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不良影响。带队导游或领队在组织旅游团队旅游行程中,负有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的责任,应对游客的不文明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劝阻无效的,导游或领队应及时报告旅行社,旅行社要及时报告市级旅游管理部门,市级旅游管理部门要及时向省级旅游管理部门报告;导游或领队有责任及时予以劝阻,若情节严重、不听劝阻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可报警并劝其退团。

  团队旅游行程结束后,带队导游、领队应当对自己所带团队文明旅游情况进行总结,并出具书面报告给单位负责人。对列入不文明行为的游客,经旅游管理部门核实后,通报给游客本人,提示其采取补救措施,挽回不良影响,必要时可向公安、海关、边检、交通、人民银行征信机构等部门通报“游客不文明行为记录”。

  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同时,兰州市还将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违规行为,培育人们守法旅游、文明旅游的意识和习惯。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兰州市文旅局负责对组织不合理低价游、强迫和变相强迫消费、违反旅游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市公安局负责严厉打击在旅游景区侵害游客权益的违法犯罪团伙,及时查处强迫消费、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市工商局重点负责对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的监管和查处。


2018年5月2日 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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