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SWJPM20250420
受委托,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对以下标的车辆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序号 | 车牌号 | 品牌 | 登记日期 | 里程数(km) | 参考价(元) | 保证金(元) |
1 | 甘K23230 | 庆铃中型厢式货车 | 2014.06 | 222161 | 8620 | 3000 |
2 | 甘K23910 | 庆铃中型厢式货车 | 2015.09 | 230347 | 8980 | 3000 |
3 | 甘K06351 | 庆铃中型厢式货车 | 2015.09 | 235791 | 8980 | 3000 |
4 | 甘KL9159 | 庆铃轻型厢式货车 | 2015.11 | 199881 | 7850 | 2500 |
注: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现场实际踏勘为准。以标的现状进行拍卖。
二、报名期限
三、现场踏勘
联系我中心工作人员,具体以邮件通知为准。
四、拍卖时间、方式及地点
2025年4月24日(星期四)15:00 现场/网络拍卖
五、竞买报名及相关事项
(一)报名条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加。
(二)报名程序
六、注意事项
1.竞买人提供的所有资质证明必须为同一人。
2.意向竞买人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对标的无任何异议,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交易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如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3.买受人须在成交当日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佣金。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转让标的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车辆登记变更保证金,在完成车辆登记变更手续后原路径无息退还。
4.买受人应在付清成交价款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车辆移交及交接车辆转移登记所需相关手续,成交车辆自移交之日起发生的交通违章、交通事故、车辆安全等一切责任均由买受人承担。
5.买受人须自行办理并承担因解决车辆脱保、脱审、维修、补办证件、托运、过户及过户所需二手车交易税票等事宜而发生的相关费用。买受人如需将车辆登记变更至异地,须自行了解当地车辆登记变更相关规定,由此导致的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6.转让标的以车辆现状转让和移交。意向竞买人须实地进行标的踏勘。标的所有信息均来自于委托方提供,我中心对其品质、瑕疵(若有)均不作任何担保,亦不对标的可能存在的显性或者隐形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品质、完好程度、可用性等)承担责任;以任何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或描述以及制作的图片、文字说明和估价等均仅供参考,若有与标的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地方,均以标的现状为准。
7.其他要求具体详见《项目交易文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17794298151 孙经理
监督电话:0931-2117112
陇南市烟草专卖局纪检监察科举报电话:0939-8260322
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