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亭市南大街3号(综合楼一至五层)租赁权拍卖公告

时间:2025-04-29 来源: 作者:

华亭市南大街3号(综合楼一至五层)租赁权

拍卖公告

GSWJPM20250428

受委托,我中心对以下资产进行公开拍卖,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 标的信息

资产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

面积

租赁期限

起拍价

华亭市南大街3号(综合楼一至五层)(3年租赁权)

1497

3年

280000元/年

坐落位置

租金缴纳方式

用途

保证金

华亭市南大街3号

租金按年支付,1年1交

仅用于经营或办公

50000元

 

二、报名期限

2025429日至20255717时止

三、拍卖时间、地点

2025年5月8日(星期四)16:00  现场/网络拍卖

在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的,采取现场/网络拍卖的方式进行;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的,按参考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四、现场踏勘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联系我中心到现场自行踏勘。

五、竞买报名

(一)报名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流程

1.意向承租人在报名期内发送资质文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至指定邮箱(109514298@QQ.com)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邮件反馈后,我中心发送《项目交易文件》;2.意向承租人进行现场踏勘,根据《项目交易文件》要求,将全部须提交的报名资料(盖章/按手印)清晰扫描件于20255712时前发送至以上指定邮箱;3.意向承租人资料审核无误后,向以下账户缴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截止到账日期为20255717),我中心邮件反馈通知后续竞拍事宜。逾期未提交报名材料或竞买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竞买意向。

账户名称: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万达支行 

   号:602860025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账户名称须同提交的法人/自然人等名称保持一致。名称不一致的,视为未交纳保证金,不能参加本次交易活动。

六、注意事项

(一)意向承租人应充分了解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至有关部门咨询。意向承租人报名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或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标的或拒付余款。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标的位于华亭市南大街3号(综合楼一至五层)经营无具体限制。

(三)标的成交后,承租人须于成交当日与我中心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竞买保证金在扣除拍卖佣金(按总成交价款*3*5%收取)后,剩余部分会在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的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径退回。

上述款项到帐后,承租人需在原租期截止前30个工作日内完成《房屋租赁合同》等的签订(房屋租赁起始日以《房屋租赁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房屋出租采取先收取租金后交付资产原则。

承租人在承租期内负责承租场所范围内一切安全管理活动,并承担一切引发的安全责任;承租人不得将该资产转租、分租给第三方;外部安装门牌时不得损坏原有建筑墙面;租赁期满,承租人必须将搭建的广告牌、门头等广告设施拆除,房屋恢复原状,经验收认可,方可办理退租手续;因城市建设或政策原因,需要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时,承租人应无条件服从。

房屋租期以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期限为准,承租方按年度缴纳租金,在下一年租赁期开始的前一个月支付下一年度租金。

该房屋无免租装修期。如若承租人未在约定时间内与委托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租赁押金则视为违约,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转付委托人,不予退还。

(四)未成交的意向承租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径无息退回。

(五)我中心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我中心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承租人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六)标的原承租人有优先承租权

(七)其他具体事项详见《项目交易文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5682765555康经理

    监督电话:0931-6966911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盘旋路金融国际大厦20楼

 

 

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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