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现将兰山飞球项目经营权公开转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及相关情况
转让标的:兰山飞球项目经营权,参考价30万元/年,交易保证金10万元,期限为三年。
标的情况说明:由受让方全面负责经营兰山飞球项目,营收账款进入甘肃飞越锦城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城公司)账户,锦城公司每月将经营额50%,向中标方分配收益。如锦城公司年度分成收益不足30万元,由受让方在每年度结束后的15天之内补齐差额。
二、转让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采用拍卖的方式;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底价直接签约。
三、受让资格及条件
1.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自然人、企业法人及其他社会组织均可参与受让;
2.法律有其他规定的,依据相关规定。
四、受让须知
1.公告期:2025年9月17日——2025年9月23日17时
2.拍卖时间: 2025年9月24日上午10时
3.拍卖方式:现场拍卖
4.拍卖地点: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555号金融国际20层
5.意向受让方需在公告期内联系工作人员获取《交易文件》,将所需提交的报名文件于2025年9月23日17时前发送至我中心指定邮箱(yifei.cao@gansucaee.com),进行竞买登记。竞买登记完成后,向我中心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17时)取得竞买资格。逾期未提交报名资料的,或未按规定时间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6.如成交后因买受人造成违约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五、特别告知
1.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2.公告信息仅供各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和保证,相关信息最终以意向受让方尽职调查后为准。我中心仅提供拍卖信息发布,不参与实际交易,不提供信用增级保障,不对项目转让方或转让标的的投资价值及意向受让方的收益作出实质性的判断或保证、不承担任何担保或垫付义务。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555号金融国际20楼
联系人: 曹经理 13919982343
监督电话:0931-6966911
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