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GSWJPM20250504
受委托,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一批报废资产,包括报废电子电器、待拆除测风塔等。参考价130000元,保证金35000元。
注:(1)本次标的参考价为增值税含税价,标的成交后,委托人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6%;(2)标的以实物现状整体处置;(3)标的分散存放在兰州市七里河区、白银景泰县陈庄村等4处地方。
二、公告期
自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6日12时止
三、现场踏勘
具体以邮件通知为准。
四、拍卖时间、地点
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15:00 网络拍卖
五、拍卖方式
在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的,采取网络拍卖的方式进行;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的,按参考价直接协议签约。
六、竞买报名及相关事项
(一)报名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资金支付能力,经营范围涵盖再生资源回收、废旧金属回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等的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以及至少2人《高处作业特种作业操作证》。(2)其他具体详见《项目交易文件》(《项目交易文件》获取费用200元,以网银或电汇形式缴纳,售后不退)。
1.意向竞买人应在公告期内发送资质文件(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至指定邮(bingbing.sun@gscaee.
com),经主体资质审查合格反馈后,发送文件资料费付款凭证,我中心发送《项目交易文件》;2.我中心组织现场踏勘,意向竞买人获取《项目交易文件》,并根据要求,将全部须提交的报名资料(加盖公章)清晰扫描件于2025年5月16日12:00前发送至以上指定邮箱;3.意向竞买人提交的资料审核无误后,我中心邮件反馈后续竞拍事宜。
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账户名称须同提交的营业执照法人名称保持一致。名称不一致的,视为未交纳交易保证金,不能参加本次交易活动。
(三)其他事项
1.竞买人提供的所有资质证明必须为同一人。
2.竞买人须到标的物现场实地踏勘了解标的情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充分了解标的物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提交全部报名资料、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转让标的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状况或转让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如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3.竞买人须应参加标的现场踏勘,在约定时间按委托方管理要求进入标的存放现场实地踏勘。标的资产以现场踏勘明确范围内实物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资产的数量、规格型号、完整性、品质、瑕疵、新旧程度等情况)为准。因标的踏勘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标的踏勘期间,竞买人进入标的存放现场,必须遵守委托方安全要求,否则委托方有权驱逐其离开现场,并且出现一切事故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4.成交后,买受人须当天与我中心完成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法律文件,并在成交当日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和佣金(按成交额的3%收取)。否则,视为违约,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5.未成交的竞买人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原路径无息退回。
6.买受人须于成交次日起10个工作日完成标的全部拆除、拉运及现场清理工作,如违约,将按照1000元/天从保证金进行扣除。买受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标的拆除拉运保证金,在完成标的全部移交拉运后未产生任何问题,则原路径无息退还。
7.标的交割拉运过程中,标的资产交割清运所需人员、车辆、设备、设施、包装物等相关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交割清运过程中所涉及的装车、运输等工作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交割清运过程中所涉及的安全、消防、环保等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标的拆除、装卸、运输、安全防护等相关工作均由买受人自行组织安排并承担全部费用及一切安全责任。废渣及垃圾须全部交割清运出场。
买受人在交割清运过程中须接受委托方的组织管理安排,遵守委托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不随意进入其他场所,不得影响委托方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因拆除交割清运而对委托方地面、建筑物、设备、设施等造成毁坏。如因买受人原因给委托方或其他单位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买受人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8.买受人在拆除、拉运等标的交割过程中须严格按照《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拆除等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标准及相关施工的规范要求进行。买受人负责施工过程及运输拉运过程中的人员组织和所有安全事项,如发生安全事故,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与委托人及拍卖人无关。
9.若非委托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委托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买受人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①买受人未在约定期限内完成资产交割清运的;②买受人在资产交割清运过程中给委托方或其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③买受人存在其他违反交易条件及交易规则等情形的。
10.标的按实物现状拍卖。我中心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我中心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11.其他具体事项详见《项目交易文件》。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孙经理 17794298151 曹经理 13919982343
监督电话:0931-6966911
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
2025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