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文交公[2021]1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将甘肃日报社以下报废资产公开转让,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让标的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挂牌参考价 |
交易保证金(元) |
1 |
废钢材 |
2600元/吨 |
20000 |
2 |
废电机 |
5390元/吨 |
20000 |
3 |
废配电柜 |
3650元/吨 |
20000 |
二、转让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意向受让方的,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转让,具体详见飞天资产竞价平台;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三、受让资格及条件
1.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的企业法人可报名参加;
2.法律有其他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四、受让须知
1.公告期:2021年11月29日——2021年12月10日17时
2.竞价时间: 2021年12月13日上午10时
3.标的现场勘查时间:2021年11月30日——2021年12月10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具体情况以我中心邮件通知为准。
4.本次转让标的需现场勘查实物,意向受让方需在公告期内登录甘肃文交中心官网自行下载《报废资产转让交易文件》,按《受让须知》的要求报名,报名时需上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报名资料电子版,于2021年12月10日17时前(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以邮件方式提交至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邮箱(邮箱号:cq2@gansucaee.com)进行资格审查;
5.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意向受让方,收到我中心《资格审查确认表》(以邮件发出时间为准)后,应携带所有报名资料的原件及公章实地勘查标的。符合要求的,现场签署《现场勘察纪要》,取得受让资格;不符合核查要求的,或未现场踏勘标的的,未签署《现场勘察纪要》视为放弃竞买资格,不得参加本次交易活动。
6.如成交后因受让方造成违约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五、特别告知:
1.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并签署《现场勘查纪要》,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转让标的以现状为准,标的所有信息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转让方及甘肃文交中心对其品质、质量、数量及可用性均不负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2.成交后,受让方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转让标的拉运工作,转让数量以实际过磅为准,拉运标的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3.其他具体事项详见《报废资产转让交易文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邓家花园
联系人:曹经理 13919982343 孙经理 13669342721
网址:http://www.gscaee.com/
微信公众号:gswjzx
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