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白银区长安路68号-(33-1)幢1-2层1-04室商业用房拍卖公告(第三次)
项目编号:GSWJPM20260327
受委托,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我中心”)对以下房产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标的信息

二、公告期
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6日
三、现场踏勘
公告期内,具体踏勘时间请电话预约咨询。
四、拍卖时间、地点
2026年3月27日(星期五)15:00 网络拍卖 甘肃文交中心阳光竞价系统
五、拍卖方式
在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的,采取网络拍卖方式进行,价高者得;仅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买人的,按参考价与意向竞买人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六、竞买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合法存续的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且未被列入委托方失信客户黑名单的竞买人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足额支付成交价款的能力。
1.意向竞买人应在公告期内与项目联系人对接,办理报名登记手续,联系工作人员获取《项目交易文件》,《项目交易文件》包括标的房产权属证明资料、《受让申请承诺书》、《受让须知》、《现场踏勘承诺书》、《报价书》等文件。
2.意向竞买人须进行现场实地踏勘,根据公告及《项目交易文件》要求,将需提交的全部报名资料原件于2026年3月26日前通过现场或快递邮寄提交。
3.意向竞买人提交的报名资料经我中心审核无误后,应在2026年3月26日17时前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具体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保证金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庆阳路支行
账号:602860025
报名资料审核无误且按时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取得竞买资格,我中心向竞买人反馈《竞买资格确认表》。报名资料提交不全或资料信息有误,经我中心反馈但未在公告期内补全或提交正确资料的,将无法取得竞买资格。
特别说明:未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账户名称与提交的资质主体名称不一致的,均视为未有效交纳竞买保证金,不得取得竞买资格,无法参与本次交易活动。
七、注意事项
(一)竞买人提交的所有资质证明、付款账户等资料,均须归属同一竞买主体(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不得混用不同主体资料。
(二)标的资产以现状拍卖。意向竞买人须完成现场实地踏勘,充分了解、查验标的实际状况,标的按实物现状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内在质量及附属设施、权益状况等均以拍卖时的现状为准。意向竞买人应对标的现存及潜在的瑕疵进行全面尽职调查,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咨询,结合咨询结果了解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政策,独立判断标的是否具备权属转移登记条件;意向竞买人成交后,自行承担因标的本身瑕疵、权属登记障碍,以及自身未充分尽调、政策了解不全、判断失误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风险。
(三)意向竞买人按要求提交全部报名资料、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全部情况,已充分考虑标的行业、市场、政策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已完成实地踏勘并自愿接受转让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瑕疵、面积勘测误差等),自行承担标的相关的一切责任和风险。
标的成交后,买受人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存在瑕疵、面积勘测误差、标的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现场踏勘不清等任何理由,退还转让标的、拒付成交价款,或向委托方、我中心主张损失及费用。否则,视为买受人根本违约,其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我中心将征得委托人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若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原买受人应补足差额,且还应承担本次拍卖及再行拍卖产生的全部费用。
(四)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与我中心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违约。
(五)买受人应按《资产转让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剩余全部成交价款一次性至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账户,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
成交价款到账后,由转让方协助买受人办理标的过户手续,并按照转让标的交割日现状移交标的资产,我中心根据《资产交付确认书》进行资金结算。
办理权属变更登记过程中涉及的各项税、费,按照国家及标的所在地现行税收政策,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应缴部分。
(六)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特作如下特别提示:意向竞买人通过资格审核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即视为作出如下不可撤销承诺,若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委托方及我中心有权扣除其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且不予退还,同时买受人还应承担由此造成的委托方、我中心的全部损失:
1.未按本公告约定按时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或《资产转让合同》的。
2.意向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后,无正当理由拒绝参与本次交易程序的。
3.买受人未履行其所签署的《受让申请承诺书》等全部承诺文件约定义务的。
(七)因国家政策调整、政府规划变动及其他非委托方、非我中心原因引起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宗地面积勘测误差、标的使用属性调整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且该等情形不改变本次拍卖的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买受人不得以此为由要求变更、解除合同或调整成交价款。
(八)标的房产按实物现状拍卖,委托方及我中心均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我中心无论通过何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资料、图片展示、口头介绍等)对标的所作的介绍和评价,仅为意向竞买人提供参考,不构成委托方或我中心对标的的任何担保或承诺。
(九)本次房产拍卖的未尽事宜,均详见《项目交易文件》;本公告内容与《项目交易文件》不一致的,以《项目交易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咨询联系人:方经理13919777091
孙经理17794298151
咨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金融国际大厦20层
监督电话:0931-6966911
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