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佛沟石光里艺术生态度假走廊” 北广场停车场充电桩建设运营项目招商公告

时间:2026-08-19 来源: 作者:

项目编号:GSWJ2026ZS0811

 

受委托,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现就“石佛沟石光里艺术生态度假走廊”北广场停车场充电桩建设运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商,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石佛沟石光里艺术生态度假走廊”北广场停车场充电桩建设运营项目

二、招商内容

运营方负责全额承担充电桩、配套电力设施采购、安装、调试、后期运维、平台运营全部投入。

三、合作期限及合作模式

(一)合作期限5年。

(二)本次招商采取联营分成模式按照充电服务费进行抽成委托方分成比例不低于25%。

四、招商资质要求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的企业法人可报名参与

)具备专业的充电桩运营资质,并有成熟的投入运营的项目。

其他请详见《招商文件》。

五、确定运营方的方式

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运营方的,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最终运营方;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运营方的,根据招商主体招商方案及意向运营方的报价情况直接协商签约。

六、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825日。

(二)报名流程

意向运营方联系项目负责人获取《项目招商文件》,在2026年82512:00前提交全部报名资料(邮寄或现场提交),意向运营方须对其所提供资料的合法性、有效性及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报名资料审核无误反馈后,请于2026年82518:00(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前交纳交易保证金5000元(备注石光里北广场充电桩项目”)至指定银行账户,取得参与资格。

交纳交易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名: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602860025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庆阳路支行

、与招商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运营方须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拟运营区域及相关情况,并到委托方及有关部门咨询。意向运营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拟运营区域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拟运营区域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在被确定为运营方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情况等任何理由,拒绝签署《联营协议书》。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2.公告期满,意向运营方根据我中心反馈,按照确定运营方的方式开展后续谈判事宜。我中心根据委托方的通知发布成交公告,运营方应在成交公告起7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联营协议书》,由委托方按约定时间向运营方移交标的。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根据双方签署的《资产移交确认书》进行结算,运营方交纳的保证金扣除其应交纳的服务费后剩余部分原路径退还。

若意向运营方未与委托方就具体条款内容谈判协商一致,则相应招商标的最终不产生运营方,意向运营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路径无息退还。

、免责声明

该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商寻找运营方,招商公告信息仅供各意向投资人参考,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和保证,意向投资人应充分了解标的资产实际状况及相关情况,自行踏勘并到有关部门咨询,项目信息最终以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为准。

、联系方式

项目现场踏勘:  经理   18298997099

项目报名联系人:孙经理    17794298151

监督电话:0931-6966911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 555 号金融国际大厦 20

                  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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