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县房屋租赁权拍卖公告(第三次)
GSWJPM20250426
受委托,我中心对以下房屋租赁权进行公开拍卖,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标的信息
租赁标的基本 情况 | 序号 | 租赁标的名称 | 面积(㎡) | 租赁 期限 | 房屋 状态 | 租金 (元/年) | 竞买保证金(元) |
1 | 西和县局职工家属楼1楼7号 | 37.07 | 3 年 | 在租 | 15925 | 3000 | |
2 | 西和县局职工家属楼1楼8号 | 46 | 3 年 | 在租 | 19747 | 3000 |
注:(1)租金年付,押金按年租金的10%收取。(2)租赁标的无免租期;(3)房屋用途:主要用于贸易类、服务类、咨询类等非生产加工制造类经营使用,并不得从事一切非法活动,不得从事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经营活动,不得从事餐饮娱乐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噪音较大等扰民或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的经营活动。
以上标的房屋以实物现状租赁。
二、公告期
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6日
三、拍卖时间、方式及地点
2025年5月7日(星期三)15:00 网络拍卖
京东拍卖平台
四、现场踏勘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联系我中心到现场自行踏勘。
五、报名手续
(一)报名条件
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其他要求具体详见《项目交易文件》。
(二)报名流程
交纳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名: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602860025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万达支行
六、其他事项
1.意向承租方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进行现场踏勘,并到出租方及有关部门咨询。意向承租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确认了出租标的位置、面积、设施设备、瑕疵等现状并且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全部条款,自愿接受租赁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状况或租赁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租赁标的或拒付房屋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同意,将标的租赁权再行拍卖,如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2.拍卖成交后,承租人须于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与我中心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并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按合同约定支付首期租金及押金至出租方指定账户,并完成房屋移交。否则视为违约,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在双方完成《租赁合同》签订及房屋移交手续后,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在扣除应向我中心交纳的佣金(佣金按照成交租金总额*2.09%收取)后,剩余部分原路径退还。
3.政策调整、规划变动及其他非出租方因素引起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面积勘测误差)均由承租方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
4.标的房屋以现状租赁。我中心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我中心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竞买人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5.其他具体事项要求详见《项目交易文件》。
七、联系方式
电话:17794298151孙经理 监督电话:0931-6966911
陇南市烟草专卖局纪检监察科举报电话:0939-8260322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西路555号金融国际大厦20层
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