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见公告
挂牌价格(万元)
兰州市安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商铺一年期租赁公告
项目名称 | 兰州市安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商铺一年期租赁项目 | ||
挂牌起始日期 | 2025-4-9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5-4-15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承租人确定方式 | 在公告期内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采取网络竞价或线下竞价(拍卖)的方式进行;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的,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
GSWJPM20250413
租赁公告
一、标的概况
序号 | 租赁标的 | 坐落位置 | 租赁 期限 | 建筑面积(㎡) | 参考租金(元/年) | 房屋 状态 | 竞买保证金(元) |
1. | 10-11号 | 安宁区十里店供热站综合楼 | 1年 | 86 (二层) | 41280 | 禁止经营餐饮、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销售 | 12384 |
2. | 12-22号 | 安宁区十里店供热站综合楼 | 1年 | 464 (二层) | 211584 | 禁止经营餐饮、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销售 | 63475 |
3. | 5号楼 | 十里店街道安置小区 | 1年 | 515.8 (一层) | 241394.4 | 禁止经营餐饮、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销售 | 72418 |
4. | 5号楼 | 十里店街道安置小区 | 1年 | 613.39 (二层) | 154574.28 | 禁止经营餐饮、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销售 | 46372 |
5. | 5号楼 | 十里店街道安置小区 | 1年 | 613.39 (三层) | 117770.88 | 禁止经营餐饮、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销售 | 35331 |
6. | 25号楼建宁东路2959附1-2号 | 孔家崖安置东区 | 1年 | 1063.82 (二层) | 446804.4 | 禁止经营餐饮、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销售 | 134041 |
7. | 17号楼建宁东路2975附2号 | 孔家崖安置东区 | 1年 | 808.38 (二层) | 485028 | 装修期60天禁止经营餐饮、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销售 | 145500 |
8. | 24号楼建宁东路2961附5-3号 | 孔家崖安置东区 | 1年 | 115 (一层) | 96600 | 装修期30天禁止经营餐饮、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销售 | 28900 |
9. | 25号楼建宁东路2959附5号 | 孔家崖安置东区 | 1年 | 384.86 (一层) | 323282.4 | 装修期45天禁止经营餐饮、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销售 | 96984 |
10. | 25号建宁东路2959附1-2号 | 孔家崖安置东区 | 1年 | 971.7 (一层) | 816228 | 装修期60天禁止经营餐饮、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品销售 | 244868 |
二、出租方情况
出租方名称:兰州市安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出租方承诺:我方作为出租方,由甘肃文交中心公开发布租赁信息并组织竞价。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出如下承诺:
1. 我方在公开租赁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并履行我方义务。本次公开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履约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公开租赁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我方所提交的有关出租标的相关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三、特别告知
1. 在租赁合同履行期内,承租人必须按时交纳水、电、暖、天然气、房屋租赁税等各项税、费,并做好防火、防盗、治安等安全生产工作,服从出租人管理。
2. 承租人必须爱护房屋及管道设施(上、下水管道、暖气管道、天然气管道、消防管道、电路电线管道等),其相应的维修维护由承租人负责,并不得擅自改动房内各种设施设备。严禁开门、开窗、乱拆、乱建,如因特殊需要,必须征得出租人同意,在符合原设计要求的基础上,严格规范施工,因承租人使用不当造成的房屋损坏由承租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合同期满后,承租人退租,其装修、改建的设施应无偿归出租人所有。
3. 承租人不得利用房屋入股、联营、转让、转租,改变使用性质或从事非法活动,如有违反,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没收其非法所得。
4. 在租赁合同期内,承租人产生的一切经济纠纷及相应的法律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解决,与出租人(房屋产权人)无关。
5. 因政策调整、规划变动及其他非出租方因素引起的各类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面积勘测误差)均由承租方承担,且不改变成交结果和成交价格。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如遇政府重大项目、招商引资等征用、占用房屋,合同须终止。因征用、占用需要终止合同的,出租方应提前10日通知承租方,租金按照实际租赁天数结算、多退少补,其他产生费用与出租方无关,均由承租方承担。
6. 租赁用途要求:主要用于贸易类、服务类等非生产加工制造类经营使用,并不得从事一切非法活动,不得从事餐饮、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噪音较大等扰民或对社会产生不良影响的经营活动。如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擅自改变用途,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7. 意向承租人应充分了解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并至有关部门咨询。意向承租人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并认可租赁标的现状及相关情况,自愿接受租赁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包含但不限于已知或未知),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和风险。意向承租人在被确定为承租人后,不得以不了解租赁标的状况或租赁标的存在瑕疵等任何理由,退还租赁标的或拒付房屋租金。否则,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由我中心征得出租人同意,将标的再行租赁,如再行租赁的价款低于原租赁价款的,原承租人应当补足差额。
8. 标的成交后,承租人须于成交当日与我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等文件,并在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从《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算起,其他有关房屋押金、房屋装修、管理及水电费等事宜以《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出租方指定账户付清租赁押金及年租金。签订完《房屋租赁合同》后承租人无论以何理由拒付租金的视为违约,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9. 租赁标的移交前产生的水、电、暖、气、物业等费用由原承租方承担;租赁标的移交后由出租方协助办理水、电、暖、气、消防等手续,办理相关手续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自行全部承担。承租方须在收到出租方办理移交手续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办理租赁标的移交手续,逾期视为违约,已交纳的租金及租赁押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10.承租人与出租人在完成标的移交,且双方签署《标的移交确认书》后,我中心对交易保证金扣除佣金(佣金以一年期总租金为基数的1%进行核算)后原路无息退还。
11.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签订分包经营租赁等协议,转让、转借或调换使用。否则,出租人有权单方终止租赁合同,已支付的房屋租金、租赁押金不予退还。承租方在装修施工前须向出租方提交装修施工方案,经出租方审定同意后方可入场施工,装修设计方案和风格要符合城市管理要求,装修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等附属设施设备的加装接入)须严格按照消防、城市管理等部门的规定,由承租方自行办理相关前置手续。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须按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按期清运并承担全部费用。承租人装修和经营过程中不得破坏房屋的主体结构,不得对房屋造成损害,且装修装饰必须符合安全、消防、卫生、环保等标准要求,所有装修费用及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
12.未成交的意向承租人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原路径无息退回。
13.标的以房屋现状租赁。我中心对标的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我中心无论采用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和评价(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资料、图片展示及口头介绍等),仅供意向承租人参考,不构成任何担保。
四、交易指南
报名时间:2025-4-9 08:30:00 至 2025-4-15 17:00:00(节假日除外)
竞价时间:2025年4月16日15:00 京东拍卖平台或线下拍卖(具体以我中心根据实际情况通知为准)
报名条件: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均可报名参与
2. 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资金支付能力
3. 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其他要求具体详见《项目交易文件》
报名流程:1.意向承租人在报名期内发送资质文件(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人组织需提供可证明其主体资格的相关材料;必须预留联系电话)至指定邮箱(812847617@qq.com)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合格邮件反馈后,我中心发送《项目交易文件》;
2.意向承租人进行现场踏勘,根据《项目交易文件》要求,将全部须提交的报名资料(盖章/按手印)清晰扫描件于2025年4月15日12时前发送至以上指定邮箱;3.资料审核无误后,我中心邮件反馈后续报名及竞价事宜。逾期未提交报名材料或交易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到账的,视为放弃竞买意向。
踏勘: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联系我中心到现场自行踏勘
保证金交纳:意向承租人需在报名期间内向一下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
账户名称: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万达支行
账 号:602860025
咨询电话:13919493603 13919209346
监督电话:0931-6966907
咨询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金融国际大厦20层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8:30-12:00,14:30-16:00(节假日除外)
甘肃省文化产权交易中心
2025年4月9日
标的类别 | 产权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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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价格(万元) | 详见公告 |
项目名称 | 兰州市安宁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商铺 租赁公告 |
项目编号 | GSWJPM20250413 |
项目类别 | 房屋租赁 |
项目有效期 | 7 |
项目状态 | |
评估价值(万元) | 详见公告 |
交易规则 | 价格优先 |
应用领域 | 其他 |
所在区域 | 未知 未知 未知 |
交易方式 | 未知 |
其它事项 | |
是否有优先购买权人 | 否 |
报名开始时间 | 2025-04-09 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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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结束时间 | 2025-04-15 17:00 |